教学运行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下学期教师授课任务、教材征订等教学工作的安排,现在开始编制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编制原则

1、本次编制教学执行计划的范围:本科2017级、2018级、2019级以及2020级各专业;专科2019级以及2020级各专业。

2、各专业各年级教学执行计划应当按相应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应书面报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考虑到专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第5学期的《专业综合实践》具体执行问题,自2017级起,该门课程与第6学期的《顶岗实习》合并成《专业综合实践与顶岗实习》,相应的学分也合并为32学分。

3、根据教学计划,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本科2017级执行第七学期计划,完成企业综合实习课程(根据该年级、专业第四年具体企业综合实习课程安排编制);本科2018级执行第五学期以及部分第七学期的计划;本科2019级执行第三学期的计划;本科2020级执行第一学期的计划;专科2019级执行第三学期计划,专科2020级执行第一学期计划。

 

二、公共课开课计划

1、《大学生学业发展与职业生涯规划》:2020级本科及专科开设,各2学分;

2、《形势与政策》:2018级本科、2019级本科及专科、2020级本科及专科开设。本科《形势与政策》为2学分,专科《形势与政策》为1学分;

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20级本科及专科开设,3学分;

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2019级本科开设,3学分;

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2018级本科各专业开设讲座;2019级、2020级本科及专科各专业采用网络课程加讲座形式开设,由心理健康教研室编制相关教学计划;

6、《军事理论》:体育系、外国语学院、电气学院、工业系、汽车系、经管学院2020级本科各专业开设(其他院系该年级本科各专业在下学期开设),2学分;所有院系2020级专科各专业采用网络课程加讲座形式开设,由军事理论教研室制定相关教学计划,2学分;

7、其他公共课,如体育、外语等,按相应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贯彻执行。

 

三、具体要求

1、因受疫情影响,2018级本科以及2019级本科及专科各专业在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无法在线下完成的教学计划,可调整至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但其他年级、专业的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执行计划所有课程均需在该学期完成。

2、教师教学任务及课程表需根据学期教学执行计划所列课程及学时安排,未列入该计划的课程及环节一律不予安排。

3、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应当与培养方案保持一致,原则上不做大的变动。在执行过程中,确需做个别微调的,如课程的增删、调整、学时变更等,应当教学单位论证后填写《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教务处审核,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4、学期教学执行计划一经制定,应严格遵照执行。

5、院系根据审核通过的教学执行计划向教务处提供相应的教材征订计划。

 

四、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本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先在教务系统内完成提交,待审核全部完成后,教学单位从系统导出本学期的教学执行计划,按照《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执行计划(模版)》(附件1)格式调整、打印盖章。《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纸质版及电子文档,请于2020年6月15日前提交。《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执行计划》纸质版请于2020年6月30日前提交。提交地址及联系人:高要校区行政楼1205室卢慧仪(QQ:291161656)。

 

 

附件:

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执行计划(模板)

2.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

 

教务处      

202065日
 

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执行计划(模版).xlsx
8a749784a6f2c5d8d731d54711764e4e.xlsx (19.50 KB)
附件2: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doc
fa0afa79d6cadf3a875645ac164428d7.doc (25.5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