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2018级本科、2019级本、专科和2020级本、专科授课任务安排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安排
1、相关院系(部)按照教务处下发的《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开课计划》(附件1),落实公共课教师授课任务。
2、各专业课程的授课任务由各院系按已完成审核的《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教学执行计划》安排落实。
3、跨专业的公共必修课或学科基础课由课程开课部门协调安排。
4、授课任务由各院系(部)教学负责人安排、审核,教务员汇总后报送教务处审定。
二、具体要求
1、授课班级的组建由院系(部)根据以往惯例视具体情况酌情安排,附件2的教学班安排仅供参考。
2、各类人员的工作量定额,按“广东理工学院[2019]42号——关于印发《广东理工学院教学工作量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文件规定执行。少于教学工作量的,需提交说明(附件4)。
3、均衡做好教师的授课安排,兼顾全学期上课时间的分配,避免教师之间以及周课时之间严重不均衡等现象。
4、第17周为机动周,第18、19周为考试周,课程教学或者考查课程考核不得延至第18周(包括课程设计、综合实践等)。
5、需注意跨高要校区、鼎湖校区任务安排,安排尽量合理与集中。
三、报送要求
1、7月22日前,将《教师授课任务安排表》(附件3)的电子稿交教务科卢慧仪。
2、7月26日前,在教务系统录入相应年级的授课任务。
3、9月11日前,交含公共选修课的《教师授课任务安排表》电子稿和纸质稿。
4、2020级《教师授课任务安排表》的电子稿和纸质稿具体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不随文印发,请在相关QQ工作群下载。
附件:
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开课计划(不含2020级本、专科新生)
2、全校各行政班及人数汇总表(不含2020级本、专科新生)
3、教师授课任务安排表(模板)
4、少工作量说明情况汇总表(模板)
教务处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