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运行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2019级本科,2020级本科、专科,2021级本科(含专升本)、专科和2022级本科(含专升本)、专科授课任务安排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安排

1、相关院系(部)按照教务处下发的《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开课计划》(附件1),落实公共课授课任务。

2、各专业课程授课任务由各院系按已完成审核的《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教学执行计划》安排落实。

3、跨专业的公共必修课或学科基础课由开课部门协调安排。

4、授课任务由各院系(部)教学负责人安排、审核,教务员汇总后报送教务处审定。


二、具体要求

1、授课班级的组建由院系(部)根据以往惯例视具体情况酌情安排,附件2的教学班安排仅供参考。

2、各类工作量的计算,参照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各类工作量的定额,参照学校工资制度相关规定,少于教学工作量标准和周学时超过相关规定的,需提交说明(附件4)。

3、均衡做好教师的授课安排,兼顾全学期上课时间的分配,避免教师之间以及周课时之间严重不均衡等现象。

4、授课和考查考试安排按照学期校历要求执行,课程教学须在考查考试周前完成。

5、需注意跨高要校区、鼎湖校区任务安排,安排尽量合理与集中。


三、时间要求

1、6月28日前,将《教师授课任务安排表》(附件3)(不确定的教师暂用大写字母代替)的电子稿交教务科卢慧仪;

2、7月5日前,在教务系统录入老生年级的授课任务;

3、7月11日前,在教务系统编排老生年级的课表;

4、8月24日前,在教务系统录入新生年级的授课任务;

5、8月31日前,在教务系统编排新生年级的课表;

6、9月17日前,交含公共选修课的《教师授课任务安排表》电子稿和纸质稿。

附件不随文印发,请在相关QQ工作群下载。


附件:

1、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开课计划

2、全校各行政班及人数汇总表

3、教师授课任务安排表(模板)

4、超(少)工作量说明情况汇总表(模板)


教务处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