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了解各教学单位的教学常规工作,掌握教学工作计划的具体实施以及对青年老师的培训、培养情况,规范教学管理,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决定在本学期第11周—14周(2024年5月6日—5月31日)开展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教学资料:各教学单位自行开展教学常规工作的检查,包含任课教师的教案、教学进度、听课以及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等,有效掌握并落实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的具体实施。
(二)学生座谈会: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代表召开座谈会,调查了解各班学习情况和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并做好记录,妥善保存。
(三)教师座谈会: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或教师代表召开座谈会,了解教师对学校及本单位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及时进行总结。
(四)青年教师培养:各教学单位需对本单位的青年教师培训、培养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将具体总结内容并入《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总结》中。
二、检查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需按上面要求组织进行认真细致的期中教学检查。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应如实反馈,及时处理。
(二)检查工作结束后,需对本次期中教学质量检查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形成总结材料。其中,《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总结》和附件(含附件1-3)的纸质版和电子版需于2024年6月7日(第15周周五)前提交至:
高要校区:王静(行政楼205室,邮箱:934129803@qq.com);
鼎湖校区:曾巧玲(行政楼401室,邮箱:411286253@qq.com)。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的总结材料,含以上需提交材料,作为常规教学管理材料,各教学单位应及时整理、归档保存。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常规教学检查情况表
2.学生座谈会记录表(模板)
3.教师座谈会记录表(模板)
教务处
2024年4月29日
(注:附件可在相关工作群下载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