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广东理工学院学业预警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将普通本专科结业和暂缓注册学生的毕业审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因学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结业生,可于学习年限内向学校申请课程重修,经重修合格可申请毕业,毕业时间为每年的6月或12月。在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分的,学校不再受理课程重修及毕业申请。
(二)因未按学校要求正常进行学年注册的学生,可于学习年限内向学校申请补注册,经审核完成补注册手续后可申请毕业,毕业时间为每年的6月或12月。在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年注册的,学校不再受理毕业申请。
二、申请流程
(一)专科学生确认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或完成学年补注册手续后,向学校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提交毕业申请表、2张大一寸蓝底背胶纸质照片(须与学信网的学历照片为同一张照片)、学校财务处提供的缴费证明。
(二)本科学生确认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或完成学年补注册手续后,向所属二级学院提交学位申请表、2张大一寸蓝底背胶纸质照片(须与学信网的学历照片为同一张照片)、学校财务处提供的缴费证明。
三、审核流程
由学生所属二级学院对学生的毕业资格进行初审,学籍管理科统一上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完成公示、发文程序,制作毕业证和学位证,毕业证书中载明的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四、受理时间
(一)毕业、学位申请受理时间为上半年4月-5月,下半年10月-11月。后期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发布毕业证书制证及领取的通知,届时请密切关注。
(二)学生本人携身份证原件回校领取,一般不得代领。
教务处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