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现将2025届普通本专科结业学生的毕业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因学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结业生,可于学习年限内向学校申请课程重修,经重修合格可申请毕业,毕业时间为每年的6月或12月。
(二)在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分的,学校不再受理课程重修及毕业申请。
二、受理时间
毕业、学位申请受理时间为上半年4月-5月,下半年10月-11月。
三、提交申请材料
(一)专科学生确认学分达到毕业要求,须向学校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提交毕业申请表、2张大一寸蓝底背胶纸质照片(须与学信网的学历照片为同一张照片)、学校财务处提供的缴费证明。
(二)本科学生确认学分达到毕业要求,须向所属二级学院提交学位申请表、2张大一寸蓝底背胶纸质照片(须与学信网的学历照片为同一张照片)、学校财务处提供的缴费证明。
四、审核流程
(一)学生所属二级学院对学生的毕业资格进行初审,向教务处提交初审通过的学生名单。
(二)教务处对毕业资格初审通过的学生进行复审,上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完成公示、发文程序,制作毕业证和学位证,毕业证书中载明的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三)学生本人携身份证原件回校领取,不得代领。
教务处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