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务动态 / 正文

本网讯(教务处)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过程管理,全面了解跟进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各类项目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在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引领示范作用,11月中旬到12月上旬,教务处组织对2019年立项的校级、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中期检查评审工作。

我校2019年立项的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共计30项,包括专业建设项目3项(其中“标准化工程特色专业建设”为省级特色专业立项)、课程建设项目16项、教学团队建设项目2项、产业学院1项、教学成果培育5项、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项。教学研究与改革共计46项,其中省级教学研究与改革3项。教务处质量工程科邀请刘香萍等15位评审专家组成三个检查小组,通过项目建设中期检查材料的形式审核及分组、分场次的中期检查汇报会等形式,围绕项目进展、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项目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主要内容开展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中期检查。

项目负责人就项目实施以来的举措、取得的成绩、凝练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建设的思路等方面进行了汇报。专家组成员在听取汇报、审阅支撑材料的基础上,结合目标责任书,针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项目建设成果与成效等进行了综合评议,并提出指导性意见。专家组成员认为,大多数项目负责人对相关项目实施的举措是有效的,取得的成绩是明显的,且与去年同期相比有了很大的进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一是部分项目需要进一步深入理解自身的建设内涵、建设目标;二是个别项目需要结合学校实际,围绕学校特色展开研究;三是要脚踏实地做好研究工作,注重项目的应用效果,积极发挥建设项目在学校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教务处对检查期间发现的问题和专家的意见、建议进行整理,与各项目负责人进行进一步的反馈交流。对按计划进行、效果显著、有发展潜力的项目,学校将在项目经费上给予重点支持;同时对于项目执行不力,立项后未开展实质性建设工作的项目,需限期整改;对无故不接受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与审计的项目,将给予停止项目经费的资助或撤项处理。

    今后,学校在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后续建设中将进一步加大检查、指导和督促的力度,确保在建设周期内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