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运行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保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各项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现将下学期教学执行计划编制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1.编制教学执行计划的范围:本科2020级、2021级、2022级以及2023级各专业;专升本2022级、2023级各专业;专科2021级、2022级以及2023级各专业。

2.各年级各专业教学执行计划应按相应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应书面报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1)本科2020级、2021级,按照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本科2022级、2023级,按照202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2)专升本2022级、2023级,视具体情况作独立成班或插班的教学安排,执行相应的人才培养方案。

3)专科2021级按照2020版专科人才培养方案执行;专科2022级、2023级按照大类招生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3.根据教学计划,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2020级、专升本2022级执行第七学期计划;本科2021级、专升本2023级执行第五学期计划;本科2022级执行第三学期计划;本科2023级执行第一学期计划;专科2021级执行第五学期计划;专科2022级执行第三学期计划;专科2023级执行第一学期计划。

二、公共课开课计划

1.《大学生学业发展与职业生涯规划》:2023级本科、2023级专科开设,均为2学分。

2.《形势与政策》:2022级本科、2023级本科、2023级专升本以及2023级专科开设。本科,2学分;专升本和专科,均为1学分。

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2022级本科、2023级专升本(独立成班)开设,均为3学分。

4.《思想道德与法治》:2023级本科、2023级专科开设,均为3学分。

5.《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2021级本科、2023级专升本(非独立成班)、2022级专科开设,均为3学分。

6.《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与青年学生使命担当》:2023级本科开设,为2学分。

7.《大学生劳动教育》:本科2022级、2023级开设学期为第一学期至第六学期,均为1.5学分。2023级本科的理论教学安排在第二学期进行。

8.《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2023级本科、2023级专科采用“网络课程+专题讲座”形式开设,由心理健康教研室编制相关教学计划,均为2学分。

9.《军事理论》、《国家安全教育》:电气学院、外国语学院、经管学院、智能制造学院、体育系的2023级本科和2023级专科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设。《军事理论》均为2学分,《国家安全教育》均为1学分。

10.《军事技能》:2023级本科和2023级专科开设,均为2学分。

11.其他公共课,如体育、外语、数学等,按相应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贯彻执行。

三、企业综合实践课开课计划

2020级本科、2022级专升本的企业综合实践项目课程和《毕业实习》,以及2021级专科的《专业综合实践及劳动实践》,由学生企业综合实习管理办公室和各院系按照相应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贯彻执行。

四、具体要求

1.教师教学任务及课程表需根据学期教学执行计划所列课程及学时安排,未列入该计划的课程及环节一律不予安排。

2.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应当与培养方案保持一致,原则上不做大的变动。在执行过程中,确需做个别微调的,如课程的增删、性质调整、学时变更、学期变更等,应由教学单位论证后填写《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教务处审核,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3.学期教学执行计划一经制定,应严格遵照执行。

4.院系根据审核通过的教学执行计划向教务处提供相应的教材征订计划。

五、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教学执行计划,需由教务员先在教务系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录入和计划变更申请的提交,待审核全部完成后,从系统导出该学期的教学执行计划,交负责教学管理的领导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上交教务处。《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教学计划变更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文档请于2023年5月22日前提交;《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执行计划》纸质版及电子文档请于2023年5月25日前提交。提交地址及联系人:高要校区行政楼1205室卢慧仪(QQ:291161656)。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执行计划(模板)

2.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

3.教学计划变更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