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运行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了解各教学单位的教学常规工作,掌握教学工作计划的具体实施以及对青年老师的培训、培养情况,规范教学管理,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学校决定在本学期第10—13周(2023年11月6日—12月1日)开展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各教学单位自行开展教学常规工作的检查包含任课教师的教案、教学进度以及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等,有效掌握并落实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的具体实施;开展听课活动,作为评议教师授课质量以及其他相关工作的参考资料,形式自定。

2.学生座谈会;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代表召开座谈会,调查了解各班学习情况和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并作好记录,妥善保存。

3.教师座谈会;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或教师代表召开座谈会,了解教师对于学校及本单位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及时进行总结。

4.各教学单位需对本单位的青年教师培训、培养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将具体总结内容并入《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总结》中。

二、检查要求

1.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在2023年12月8日(第14周周五)前整理汇总《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总结》和附件(含附件1-3)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两份,一份教学单位存档,另一份提交至:

高要校区:陈心虹(行政楼205室,邮箱:272942682@qq.com);

鼎湖校区:曾巧玲(行政楼401室,邮箱:411286253@qq.com)。

2.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如实反馈、及时处理,并做好资料的整理和汇总。

 

 

附件:1.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常规教学检查情况表

2.学生座谈会记录表(模板)

3.教师座谈会记录表(模板)

 

 

教务处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