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运行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的授课任务安排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安排

1.相关院系(部)按照教务处下发的《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开课计划》(附件1),落实公共课授课任务。

2.各专业课程授课任务由各院系按已完成审核的《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教学执行计划》安排落实。

3.跨专业的公共必修课或学科基础课由开课部门协调安排。安排非开课单位人员上课,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4.授课任务由各院系(部)教学负责人统筹安排、审核,教务员汇总后报送教务处审定。

二、具体要求

1.专任教师工作量基本要求。根据本单位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确保专任教师学年平均周学时(不含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指导)教学达到8学时。

2.教师承担课程要求。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原则上应安排本科生专业核心课程教学任务;来校工作不足两年的新教师,尽量安排专业基础课程教学任务。

3.院(系)统筹要求。应尽量避免相同学科授课教师间周学时严重不均衡现象,打破简单以教研室为单位来安排教学任务的现象,鼓励有条件的教师跨学科任教。

三、其它要求

1.8月18日前,在教务系统录入所有年级的授课任务;9月1日前,在教务系统完成所有年级课表的编制;9月18日前,提交含公共选修课的《教师授课任务安排表》电子稿和纸质稿。

2.请严格按《广东理工学院***院(系、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授课任务安排表》(模板见附件2),参考《全校各行政班及人数汇总表》(见附件3)完成相关工作,并按时将电子稿和纸质稿交教务科。联系人:卢慧仪,电子邮箱:291161656@qq.com。

 

附件:

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开课计划

2.广东理工学院***院(系、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授课任务安排表(模板)

3.全校各行政班及人数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