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质量工程”建设的工作安排,教务处将对2021年度立项的所有“质量工程”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事项如下:
一、检查范围
立项满一年,未到结项期的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共计105项(附件1)。
二、材料提交
1.所有类型项目负责人填写《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项目取得成果需填写《XX部门质量工程项目成果统计表》,成果需提供佐证材料。要求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双面打印,电子材料命名为“中期检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如:中期检查- JXGG202101-计算机网络技术教学改革-张三。纸质、电子材料均报送至所在部门,教务处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
2.所在部门收集本单位的纸质、电子中期检查报告书及佐证材料,汇总“《XX部门质量工程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3,一式一份)。
2023年3月17日前,相关部门应完成项目初审并且统一报送包括成果统计表在内的纸质、电子材料。纸质材料高要校区报教务处质量工程科(行政楼204),鼎湖校区报至行政楼401室,电子材料统一打包为一个文件夹并且命名为 “XXX部门-2023质量工程中期检查”,发送至邮箱2672000788@qq.com或拷贝至质量工程科。
联系人:廖志强,QQ:2672000788;陈殷宁,QQ:1012257318。
附件:
1.2021年立项“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项目清单
2.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3.XX部门质量工程项目成果统计表
教务处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