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

各单位、各部门:

为提高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水平、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教务处对立项满一年,未到结项期的国家级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共计96项进行中期检查,其中“质量工程”项目35项、教育教学改革项目55校企协同育人6项。经过教务处形式审核、专家组评审,现将中期检查工作通报如下:

1、其中85项按照计划开展了项目研究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果,同意通过中期检查,可以使用第2期项目经费,继续项目的研究工作。

2、对于未通过形式审核的11项,经过重新提交检查报告、补充佐证材料后,达到中期检查预期效果同意通过中期检查,可以继续使用第2期项目经费继续项目的研究工作。

   现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410日至2023416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反映至教务处。联系人:廖志强;联系电话:0758-8387256。

附件:2021年度立项“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结果

教务处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