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2022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教高司函〔2022〕8号)和《关于公布2023年度“质量工程”项目校级立项结果的通知》(广东理工〔2023〕31号)《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学会民办高校教学质量管理专业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课题立项名单的公告等文件,我校2023年度共有5个协同育人项目、89个校级质量工程项目、4个学会项目获得立项,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提升项目建设水平,现将2023年立项“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开题(论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题(论证)项目范围

2023年校级立项的98个项目,均须参加开题(论证)(附件1)。

二、材料报送要求

1、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开题报告书》(附件2),要求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双面打印;电子材料命名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负责人”,例如:“JXGG202301-课程思政背景下《会计信息化》课程改革研究-张三”。纸质、电子材料均报送至所在部门,教务处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

2、所在部门收集汇总本单位的纸质(一式一份)、电子申报材料,填写“XXXX部门2023年‘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开题汇总表”(附件3),汇总表须对项目材料提交情况进行登记汇总。

3、若项目负责人离职,项目承担单位应重新指定项目主持人接管该项目,新主持人应优先考虑符合主持人条件的原项目组成员。新项目负责人需填写《质量工程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4),所有项目成员签名后报送至所在部门。

2023年10月16日前,相关部门对提交的项目开题报告书进行形式审核,审核盖章后组织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相关负责人按照质量工程项目开题材料上传步骤填报系统(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5)(协同育人类项目、学会类项目不用填报系统),系统填报时间:2023年10月17-2023年10月20日。纸质材料2023年10月16日前报教务处质量工程科(行政楼204),电子材料统一打包为一个文件夹并且命名为“XXX部门-2023质量工程开题材料”,发送至邮箱 2672000788@qq.com 或拷贝至质量工程科。

 

联系人:廖老师,联系 QQ:2672000788。

附件:

1.2023年立项需要参加开题(论证)的项目清单

2.项目开题报告书

3.XXXX部门2023年“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开题汇总表

4.质量工程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5.质量工程项目开题材料上传步骤

 

 

教务处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