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学会民办高校教学质量管理专业委员会2023年度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改革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学校决定开展相关案例申报、遴选、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全体教职员工。
二、申报范围
围绕民办高校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改革主题,总结凝练2021年1月1日以来关于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民办高校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教育数字化赋能、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价、学科专业综合改革、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等领域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形成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实践性和推广价值的优秀案例。
三、申报要求
(一)案例须突出亮点和特色,数据和事例须详实准确,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可推广性。
(二)案例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承担具体工作,并做出主要贡献。
(三)同一申报人和团队只能申报1项,同一案例不得多渠道重复申报。申报人可以以合作者的身份出现在其他案例的申报中。
(四)合作案例需列出全部合作者,获奖证书将以申报时填写的参与人排序为准。
(五)已获往届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有关案例,原则上不参与此次申报。
(六)本次案例评选限额申报,学校拟推荐10项。
四、案例评选
(一)案例申报
各教学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情况,做好对申报案例材料的审核、论证、遴选和推荐工作。职能部门的案例直接向教务处质量工程科推荐。学校组织专家组对所有案例进行集中评审,根据案例质量确定最终推荐案例。
(二)材料报送
申报人填写案例申报书(附件1),于2023年10月10日前提交至所在部门,不受理个人申报。所在部门及时开展组织评审与推荐工作,填写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
各部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地点为高要校区行政楼204。
1、纸质材料:案例申报书(附件1),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信息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汇总表须对申报课题进行分类及排序,并加盖公章,主管领导签字。
2、电子材料:需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案例申报书以“案例名称-姓名”命名,推荐案例由所在部门统一打包为一个文件夹,并命名为“XXXX 部门-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改革推荐案例”,发送至质量工程科廖老师邮箱 2672000788@qq.com 或拷贝至质量工程科。
附件:
1.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学会民办高校教学质量管理专业委员会2023年度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改革优秀案例申报书
2.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学会民办高校教学质量管理专业委员会2023年度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改革优秀案例申报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