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

为进一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研究能力,提升办学水平,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并推荐优秀项目申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项目类型

2023年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类别和数量主要根据《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并结合学校“十四五”质量工程规划确定,具体包括:现代产业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企联合实验室、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课程教研室、一流专业建设点、一流课程、课程思政改革示范项目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二、立项要求与范围

(一)总体要求

1.项目建设内容要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

2.具有较好的建设基础,在同类项目中具有较突出的特色和优势;

3.改革建设的思路清晰、理念具有一定先进性,目标和预期成效明确,方案设计合理,方法与措施科学可行。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每个项目仅限一个负责人,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研究能力,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项目参与人应是该研究领域学术、教学或技术骨干。

2.项目负责人每年申报的项目不得多于两个,其作为负责人有两个未结项的项目不得申报新项目。已有校级在研项目的主持人,不得申报同类型的新校级项目。项目参与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研究(如教师当年已申报主持一个研究项目,则最多只能够再参加另外一个项目)。每个项目的团队成员原则上为5-8人。

3.对于省级、校级项目验收结果为不通过或者被撤销处理的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从发文之日算起)不得申报新项目。

4.省级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副高或以上职称,无师德师风问题、无教学事故。

(三)立项类型

1.现代产业学院:面向广东省支柱产业或新兴产业,有效整合校内学科专业资源及行业企业教育资源,与产业契合度高,主要合作对象中包含产业行业领域龙头企业(园区),对产业发展具有引领作用。企业深度参与产业学院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执行,参与实践教学的组织与管理,形成稳定有序的管理架构,建立产学合作的长效机制,探讨科学完备的运行制度。

2.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目的在于建设具有辐射、示范作用的高层次实验教学基地,合理配置教学资源,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与实验室使用率,提高我校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层次和水平。

3.校企联合实验室:鼓励院系面向新兴产业,瞄准本院系、本专业实验教学薄弱环节,积极引入外部资源,与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共建专业教学实验室,补齐专业实验教学短板。实验室采用校企共建共管方式运行,通过实验室组建校企联合实验教学团队,发挥企业(科研院所)重要教育主体作用。支持实验室师生团队参与企业课题研究(攻关),鼓励学生深入生产一线,在真实环境中开展实验学习。通过校企联合实验室建设,形成稳定长效的产教融合机制。

4.科产教融合专业实践基地:鼓励院系与大中型企业、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科研院所共建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进一步拓宽合作领域、拓展合作深度,突出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吸引合作方深度参与基地实践教学,共同开发实践课程体系、共同制定实践教学方案、共同实施实践教学过程、共同评价实践教学成效、共同改进实践教学方式,形成基地实践教学与专业课堂教学互促互补的良好局面,打造一支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

5.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支持院系充分利用周边人文、历史、革命、自然、旅游、乡村等社会资源,联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高校,共建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基地建设同时突出公益性与学术性,紧密结合专业人才培养需求,以实践课程及实践活动为主要教学手段,通过认知、体验、发现、探究、感悟等学习方式,帮助学生加深社会认识、关心社会发展,引导学生利用专业知识解决社会问题。通过基地建设,在专业教育得到强化的同时,推动实现德育、美育、体育和劳动教育实践化,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就业能力。

6.课程教研室:教研室负责人一般由教学名师或者专业骨干教师充任,近3年主持教学项目较多,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奉献精神,愿意全力投入教研室建设。教研室成员数量和结构合理,可持续发展趋势好。教研室依托课程或课程群组建,配有相对稳定的办公场所,制定了相对完善的管理运行制度,负责人与各成员分工明确、合作高效,教研室内部开展常态化的教学专题研讨、交流、观摩、协作等活动,实施教学帮扶、青年教师导师制和集体备课制度,在青年教师培养及师资梯队建设方面卓有成效。

7.一流专业建设点:支持有条件的院系面向新兴产业和未来科技,扩大基础学科和产业紧缺相关专业布点,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巩固和强化应用型人才培养,争取建成一批在全校、全省有影响力的、能够彰显我校办学特色优势、全面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高水平专业点。大力推动工程教育认证,以认证促进专业办学水平。

8.一流课程:以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为重点,持续开展优质课程资源建设,大力推进教育技术与课程、课堂深度融合,着力推进线上课程资源的混合应用。充分发挥课程、课堂育人主战场、主阵地功能,建成一批受益面广、共享度高、育人成效显著的一流课程、一流课堂,夯实本科教育基础。包括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9.课程思政改革示范项目: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课程思政要求内化到课程设计、课程内容、课程讲授、课程考核、课程评价各方面、各环节,充分发挥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阵地”、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持续促进专业教育和思政教育深度融合,促进知识传授和价值引领有机统一。包括课程思政改革示范团队、课程思政改革示范课程。

10.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按照项目性质分为研究性教改、实践性教改,并以实践性教改为主。研究性教改主要面向教育教学管理人员,所研究问题应密切结合岗位,并具有一定宏观性、普遍性;实践性教改重点支持一线中青年教师,教改内容应主要围绕教学实践具体问题开展研究,并注重研究成果的实践检验和运用。建设主题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附件4)。

三、立项程序

(一)限额推荐。各教学单位推荐项目名额由教师数、历年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及质量等因素综合确定;职能部门的项目名额由历年全校职能部门立项总数、职能部门工作性质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推荐名额见各类项目推荐限额表(附件1)。

各教学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重点建设与改革内容,围绕“一流专业建设点”“一流课程建设”“教学成果奖申报”的目标任务,综合统筹考虑向学校推荐“质量工程”项目,做好对申报材料审核、论证、遴选和推荐工作。职能部门的项目直接向教务处质量工程科推荐。

(二)学校集中评审。学校组织专家组,对推荐的项目进行集中评审,采取差额立项方式确定校级项目,择优推荐省级项目,并进行公示。

(三)公布立项。公示无异议后的项目,正式发文公布。

四、其他事项

(一)关于项目变更问题

项目一经批准立项,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项目主持人、项目成员、研究计划等。若因项目研究人员调离、健康或不可抗拒等因素导致项目必须变更的,方可申请变更。项目主持人调离,项目承担单位应重新指定项目主持人接管该项目,接管该项目的主持人必须是项目组成员,符合主持人条件,且在项目承担单位工作。凡申请变更的事项须办理变更手续,经项目承担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备案,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

其他管理问题按照《广东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见附件3)执行。

(二)材料要求

项目负责人填写相应项目申请书(附件5),于2023年6月5日前提交至所在部门,不受理个人申报。所在部门及时开展组织评审与推荐工作,严格根据限额填写《XXX部门2023年度质量工程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2),不可超额推荐,并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序。

1、纸质材料:“XXX 部门 2023年度质量工程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 1)一式一份,汇总表须对申报项目进行分类及排序,并加盖公章,主管领导签字。“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仅需提交推荐申报项目的材料,要求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2、电子材料:需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单个项目申请书以“项目类型-姓名-项目名称”命名(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张三-课程思政背景下《会计信息化》课程改革研究),推荐项目由所在部门统一打包为一个文件夹,并命名为“XXXX部门-2023质量工程申报书”,发送至邮箱 2672000788@qq.com 或拷贝至质量工程科。

各部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6月9日,地点为高要校区行政楼 204 室。

(三)教务处形式审核

教务处对各部门推荐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核,不符合立项要求的项目将取消推荐资格,不予增补推荐。

(四)系统填报

各部门根据教务处形式审核后的推荐申报汇总表名单,组织相关负责人按照申报步骤填写系统(附件6),不在推荐名单的项目负责人不需填报系统,系统填报时间: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20日。

联系人:廖志强,QQ:2672000788。

附件:1.各类项目推荐限额表

2.XXX部门2023年度质量工程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

3.广东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4.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

5.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

6.质量工程项目在教务系统的申报步骤

 

 

教务处

2023年5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