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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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我校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与管理,突出基层教学组织在教学运行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学校相关制度要求及教学管理工作需要,经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推荐,教务处审核,人事处备案,学校批准,同意对原基层教学组织设置及负责人进行调整,名单见附件。

 

 

附件:广东理工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设置及负责人名单

 

 

教务处   

2023年10月19日

注:附件可在相关QQ工作群下载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