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运行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 2024-2025 学年第学期排课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编排原则及要求

(一)一致性原则

课表中各课程的学时与开课环节的分配须与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以及教学执行计划规定相符。严格按照教学授课任务安排以及学校校历编排课表,不得随意变更教学周次。

(二)科学性原则

根据课程性质和特征安排课程的授课时间和顺序以利于提高学生学习效率。

1.专业课和部分公共必修课(公共外语类、基础数学类、公共物理类)优先安排 1-4 节其他公共必修课原则上不占用以上时间;公共体育课原则不安排 12 节

2.公共选修课安排周二下午7、8节和周五下午7、8节,以及周一至周五的9、10节;其他课程原则上不占用以上时间。

3.《形势与政策》、《思政课实践教学》属于阶段性授课,原则上安排在思政类课程结课后的周次,不占用前半段学期周次。

4.整周实训课程设计,原则上不得拆分实践周次授课;课程设计原则上应在对应课程的理论学时基本讲授完成后安排

(三)合理性原则

每日授课时数和课程类型应适当安排,不同性质的课程交叉排课,专业课和基础课应尽量排满上午时间。

1.学生班级课表编排。不得出现某一教学日无课程,某一教学日课程排满现象学生学习难度较大的课程尽量不安排在同一时间段

2.教师课表编排。周4学时的教师应分两天排课;周6学时的教师应分三天排课;周8学时的教师应分四天排课;周二下午5、6节为各教学单位教师教研活动时间,原则上不排课。同一教师承担不同校区的课程,应避开在同一时间段授课。

3.领导课表编排。各学院(部、中心)正副院长(主任)的周二、周四、周五的下午尽量不排课,且同一部门的领导尽可能不安排在同一时段授课。

(四)高效性原则

充分利用教学资源,满足各课程、教师对各类教学场地的特殊使用要求,避免教学活动中教学任务以及任课教师与教学场地间的冲突,保证教学秩序稳定。

1.为提高上课效果和充分利用教室资源,优先编排机房和实验室课表。

2.周3学时的课程应采用单双周排课办法即单周4节双周2节或双周4节单周2节。3时以上的课程,排课时间间隔要合理。

二、编排时间要求

(一)老生年级

批次

时间

课程类型

开课单位

第一批

711-12

公共体育课

体育学院

第二批

7月15日

机房课

部、中心

第三批

7月16日-17日

思政类必修课

马克思主义学院

公共英语课、公共日语课

外国语学院

公共数学课大学物理课

基础课教学研究部

第四批

718-21

专业课

各学院

第五批

7月22日

劳动教育与实践

通识教育中心

形势与政策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新生年级

批次

时间

课程类型

开课单位

第一批

8月17日-18日

公共体育课

体育学院

第二批

8月19日

机房课

部、中心

第三批

8月20日-21日

思政类必修课

马克思主义学院

公共英语课、公共日语课

外国语学院

公共计算机课

信息技术学院

公共数学课

基础课教学研究部

公共语文课

通识教育中心

第四批

8月22日-23日

专业课

各学院

第五批

8月24日-25日

《军事理论》

通识教育中心

《国家安全教育》

《大学生学业发展与职业生涯规划》

创新创业学院

思政类限定性选修课

马克思主义学院

《形势与政策》

《思政课实践教学》

第六批

8月26日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心理健康教研室

三、材料提交时间要求

教学负责人应负责审定各类课程编排。审定后教务员于7月23日提交教务系统导出的老生年级2024-2025 学年第一学期课表》(含班级课表、教师课表、教室课表);8月27日提交教务系统导出的所有年级2024-2025 学年第一学期课表》(含班级课表、教师课表、教室课表)。以上材料交至高要校区行政楼1205室教务科卢慧仪(办公电话:0758-8387256-3)。



教务处   

2024年7月3日